产品介绍
【通用名称】:利伐沙班口崩片
【批准文号】:NA
【成分】:利伐沙班
【适应症】:
用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,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(VTE)。
用于治疗成人静脉血栓形成(DVT),降低急性DVT后DVT复发和肺栓塞(PE)的风险。
用于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因素(例如:充血性心力衰竭、高血压、年龄≥75岁、糖尿病、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)
的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,以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。
【规格】:10mg、15mg
【用法用量】:
利伐沙班给药方式:口服。
利伐沙班10mg可与食物同服,也可以单独服用。
利伐沙班15mg或20mg片剂应与食物同服。
预防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的静脉血栓形成
推荐剂量为口服利伐沙班10mg,每日1次。如伤口已止血,首次用药时间应在手术后6~10小时之间。
对于接受髋关节大手术的患者,推荐治疗疗程为35天。
对于接受膝关节大手术的患者,推荐治疗疗程为12天。
如果发生漏服,患者应立即服用利伐沙班,并于次日继续每日服药一次。
治疗DVT,降低急性DVT后DVT复发和PE的风险
急性DVT的初始治疗推荐剂量是前三周15mg每日两次,之后维持治疗及降低DVT复发PE风险的剂量是20mg每日一次,如表1所示。
表1利伐沙班片用于DVT的给药方案
在谨慎评估治疗获益与出血风险之后,应根据个体情况确定治疗持续时间。应基于一过性危险因素(如:近期接受手术、创伤、制动)
进行短期治疗(3个月),并应基于永久性危险因素或者特发性DVT进行长期治疗。对于该适应症,使用利伐沙班超过12个月的经验尚不充足。
如果在15mg每日两次治疗期间(第1-21天)发生漏服,患者应立即服用利伐沙班,以确保每日服用30mg利伐沙班。这种情况下可能需一次服用
两片15mg片剂。之后,应依照用药建议继续接受常规的15mg每日两次给药。
如果在20mg每日一次治疗期间(第22天和以后)发生漏服,患者应立即服用利伐沙班,之后应依照推荐剂量继续接受每日一次给药。
不应为了弥补漏服的剂量而在一日之内将剂量加倍。
用于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,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
推荐剂量是20mg每日一次,该剂量同时也是最大推荐剂量,对于低体重和高龄(>75岁)的患者,医师可根据患者的情况,酌情使用15mg每日一次。
在利伐沙班预防卒中和全身栓塞的获益大于出血风险的情况下,应接受长期治疗(参见[注意事项])。
如果发生漏服,患者应立即服用利伐沙班,并于次日继续接受每日一次给药。不应为了弥补漏服的剂量而在一日之内将剂量加倍。
因手术及其他干预治疗而停药
如果为了降低手术或其他干预过程的出血风险而必须停止抗凝治疗,则必须在干预之前的至少24小时停止使用利伐沙班,以降低出血风险。
在决定是否将某个干预过程延迟至利伐沙班最后一次给药24小时后时,必须权衡出血风险的升高与干预治疗的紧迫性。考虑到利伐沙班起效快,
在手术或其他干预过程之后,一旦确定已充分止血,应该立即重新使用利伐沙班。如果在手术干预期间或之后无法服用口服药物,考虑给予非口服抗凝剂。
给药选择
对于不能整片吞服的患者,可在服药前将10mg、15mg或20mg利伐沙班片压碎,与苹果酱混合后立即口服。在给予压碎的利伐沙班15mg或20mg片剂后,
应当立即进食。
通过鼻胃管(NG)或胃饲管给药:当确定胃管在胃内的位置后,也可将10mg、15mg或20mg利伐沙班片压碎,与50mL水混合成混悬液,通过鼻胃管
或胃饲管给药。由于利伐沙班的吸收依赖于药物释放的部位,应避免在胃远端给药,因为在胃远端给药可能会使药物吸收下降,从而降低药物的暴露量。
在给予压碎的利伐沙班15mg或20mg片剂后,应当立即通过肠内营养方式给予食物。
压碎的10mg、15mg或20mg利伐沙班片在水或苹果酱中可稳定长达4小时。体外相容性研究表明,利伐沙班没有从混悬液中吸附至PVC或硅胶鼻胃管。
从维生素K拮抗剂(VKA)转换为利伐沙班
对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风险的患者,应停用VKA,在国际标准化比值(INR)≤3.0时,开始利伐沙班治疗。
对治疗DVT及降低急性DVT后DVT复发和PE风险的患者,应停用VKA,在国际标准化比值(INR)≤2.5时,开始利伐沙班治疗。
将患者接受的治疗从VKA转换为利伐沙班时,INR值会出现假性升高,但并不是衡量利伐沙班抗凝活性的有效指标,因此,不建议使用INR来评价利伐沙班的抗凝活性。
从利伐沙班转换为维生素K拮抗剂(VKA)
利伐沙班转换为VKA期间可能出现抗凝不充分的情况。转换为任何其他抗凝剂的过程中都应确保持续充分抗凝作用。应注意利伐沙班可促进INR升高。
对于从利伐沙班转换为VKA的患者,应联用VKA和利伐沙班,直至INR≥2.0.在转换期的前两天,应使用VKA的标准起始剂量,
随后根据INR检查结果调整VKA的给药剂量。患者联用利伐沙班与VKA时,检测INR应在利伐沙班给药24小时后,下一次利伐沙班给药之前进行。
停用利伐沙班后,至少在末次给药24小时后,可检测到可靠的INR值。
从非口服抗凝剂转换为利伐沙班
对正在接受非口服抗凝剂的患者,非持续给药的(例如皮下注射低分子肝素),应在下一次预定给药时间前0-2小时开始服用利伐沙班,
持续给药的(例如静脉给药的普通肝素),应在停药时开始服用利伐沙班。
从利伐沙班转换为非口服抗凝剂
停用利伐沙班,并在利伐沙班下一次预定给药时间给予首剂非口服抗凝剂。
【剂型】:口腔崩解片
【包装】:铝塑包装
【有效期】:24个月
【上市许可持有人】:海南广升誉制药有限公司
关键词:化学药、中成药、植物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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